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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台中汽車貸款 團隊遊價格系正常回歸

新京報訊 (記者邢世偉)昨日,在國傢旅遊局舉行的貫徹執行《旅遊法》有關問題咨詢會上,針對《旅遊法》十一施行後各旅行社團隊遊紛紛漲價一事,國傢旅遊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李磊表示,十一後團隊旅遊價格的上升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漲價”,而是其價格水平理性的、正常的回歸。《旅遊法》禁團隊遊“零負團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將於今年10月1日實施。對於屢禁不絕的“零負團費”旅遊,《旅遊法》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遊法》還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這意味《旅遊法》將明令禁止團隊遊中“零負團費”、增加購物點、強迫購物等行為。李磊稱,旅行社以低於接待和服務實際費用的價格招徠旅遊者,再通過安排旅遊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體購物場所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等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來彌補成本,即社會俗稱的“零負團費”的做法,是一種違反市場經濟規律的、扭曲的經營模式,對旅遊者合法權益和健康的市場競爭帶來的負面影響和危害極大。遇變相漲團費可向旅遊主管部門舉報對於各大旅行社團隊遊漲價,李磊認為,這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漲價”,而是旅遊價格真實價格水平的理性、正常回歸。以往,團隊遊的價格非常低,這主要因為遊客在旅遊地的吃、住、行費用以進購物店購物的不正當利潤來彌補,彌補後剩下的利潤由地接旅行社享有。這在客觀上造成瞭進購物店購物的遊客花很多的錢購買名不副實的商品,遊客被旅行社和商傢欺騙,是不正當的經營模式。而《旅遊法》實施後,遊客赴旅遊地旅遊時不再進購物店,旅行社在安排行程時也會更加照顧到遊客的感受,旅行社上漲的費用主要為遊客吃住行的采購費用。針對《旅遊法》實施後,旅行社會不會在正常漲價基礎上變相漲價的問題,李磊表示,如果遊客發現有個別旅行社存在變相抬高團費漲價的問題,可以向當地的旅遊主管部門舉報,旅遊主管部門會予以查處。追訪十一後國際團隊遊或漲五成記者瞭解到,因受到《旅遊法》的影響,從8月開始,國內各大旅行社在制定10月國內、國際旅遊產品時,各類旅遊產品紛紛漲價。北京市一傢知名旅行社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之前國內很多“團隊遊”采取“零負團費”的做法,用購物回扣抵消瞭旅遊地的吃、住、行的費用,《旅遊法》實施後,這些費用將由遊客自掏腰包,預計國內團隊遊的價格將上漲二到三成,國際團隊遊的價格很可能上漲五成。“目前自由行產品不受旅遊法影響,團隊遊價格會產生一些變化。”攜程旅行網旅遊業務部業務副總經理何勇告訴記者,此前攜程團隊遊的自費項目都在預訂過程中明碼標價的,現在將其篩選後,包含在產品裡統一報價,客人的實際旅遊支出並不會明顯增加。這種變化其實是從原來的“分項付款”變成瞭“一價全包”,看似漲瞭,其實省瞭。新京報記者 邢世偉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3-09-11/157913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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